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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教师李娟娟代理涉外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6-04-05文章来源:政法学院

    近日,政法学院教师李娟娟带领学院部分学生前往泉州南安市人民法院旁听一场涉外民事案件。李娟娟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
 

    审判长强调了法庭秩序之后,对案情进行了宣读。随后,原告进行陈述,代理人李娟娟陈述了案情及诉讼请求。因被告未到场,法官根据被告答辩状向原告及诉讼代理人询问有何异议,李娟娟根据被告的答辩状依次提出异议。整个过程熟练运用法言法语,条理清晰、有理有据、逻辑缜密,为同学们上演了一场“真枪实弹”的涉外民事诉讼课。
 


 
李娟娟与同行学生于南安市人民法院前合影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就观看庭审过程中的疑问等向李娟娟老师认真询问。大家表示,现场教学直观生动,对接前沿,对自身的专业技能提升具有非常大的作用,希望学院能够多开展此类教学。(张增扬/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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