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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实践代表队前往鲤城区人民法院学习制作限制高消费令

发布时间:2017-07-19文章来源:法学院

    7月18日上午,法学院赴鲤城暑期实践代表队前往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向法院书记员学习制作限制高消费令。

    法院书记员向实践队队员们详细解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条,并讲解关于限制高消费令格式及程序的知识。期间,在法院书记员的指导下,队员们将法条法规与实际案情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着手学习制作限制高消费令。




书记员正在教队员制作限制高消费令

 
    通过此次暑期实践,队员们不仅加深了对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的认识,同时也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法学院赴鲤城暑期实践代表队/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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